按照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选聘创业指导专家的通知》(迁人社字〔2022〕24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自愿申报、相关单位初审、我局复审、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环节,择优选聘张爱芹等24人为我市创业指导专家,现予公示,公示期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。如有异议,请联系迁安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,电话0315-7273601。
附件:选聘创业指导专家公示表.xlsx
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2月22日
编辑人:王立伟
审核人:马新文